1、公用建筑結構設計工程師設計人員要求:
① 有公用、民用、工業建筑結構設計經驗,曾獨立完成5萬平方米以上的高層建筑或地下室結構設計工作。熟悉國家設計規范及相關技術規范。
② 主持過大中型公用、民用、工業建筑項目。擔任過項目設計負責人或分項設計負責人,對專業業務知識有較強的鉆研精神。
③ 熟練掌握天正CAD、PKPM、盈建科、廣廈及其他與設計相關的軟件。
④ 有醫院、體育館、學校等公用建筑結構設計經驗優先。
2、工作經驗時間:5年或以上,能獨立承擔項目。
3、學歷:本科以上土木工程專業。
4、職稱:建筑結構工程師。
職位類別:
建筑師/建筑設計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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